机构设置 (一)秘书科: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史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室的文秘、重要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和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和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制度规范、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 (二)史志科:负责党史编研工作,编写地方党史、革命史、党史人物传记、党史大事记、组织史、党史专题及有关党史方面的宣传教育材料;研究党在鹰潭活动的历史经验;负责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工作,编纂《鹰潭市志》、《鹰潭年鉴》等地方志书及有关地方志方面的宣传教育材料等;指导与协调有关部门和学术团体的党史、地方志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