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鹰潭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九届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对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10日,九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室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事业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室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后,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全室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无旁贷的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成效全力推动史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提高对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我室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室务会等形式集中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省、市巡察工作相关规定,深刻认识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利剑,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深刻领会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正确认识这次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全面认领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我室领导班子切实履行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室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整个整改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责任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分管党建工作领导作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牵头抓好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根据自身的任务,拿出具体措施和意见,细化整改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 (三)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加强组织领导。我室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室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抽调5名同志,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整改落地见效。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室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制和逐月督查汇报调度制度。室领导班子每月召开一次及以上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室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情况,并根据任务完成进度,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实行巡察问题销号制度,每条整改措施,都严格对照问题台账,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从促进工作的角度,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我室将反馈的3个方面2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24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73条整改措施。截止2024年10月10日,其中24个具体问题、73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室务会“第一议题”、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学习。2.2024年6月12日研究制定了《2024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每月安排一次以上理论中心组学习。3.严格落实班子室务会“第一议题”制度,截止2024年9月底,通过班子室务会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重要文章精神20次。4.2024年6月28日召开班子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选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重要论述并进行专题研讨,制定印发了《中共鹰潭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工作重要论述工作方案》。 (2)关于“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姓党”的重要论述引领推动党史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全力协助推进《永恒的力量·血防红旗》编写、出版发行工作,配合省委党史研究室于2024年6月6日在鹰潭召开的《永恒的力量·血防红旗》定稿会,会上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2.发力加快《中国共产党鹰潭历史第二卷(1949—1978)》统稿、定稿工作。2024年9月6日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鹰潭历史第二卷(1949—1978)》内部审稿会,听取各方党史专家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0月初将《中国共产党鹰潭历史第二卷(1949—1978)》(送审稿)报送省委党史研究室、编纂委员会成员、各区(市)史志研究室审读,计划于2025年出版发行。3.多措并举,有力加快“两志”稿件收集和编纂进度,通过协调会、上门督导、电话督促等方式,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两志”编纂督促20余次。对“两志”涉及内容历史资料缺失较多、收集困难的单位提供辅助性资料查阅及收集建议;对“两志”编纂难度较大、编纂质量较低的单位进行“一对一”辅导,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截止2024年9月底,“两志”已基本形成初稿。4.2024年1月31日,班子室务会研究通过《中共鹰潭市委党史研究室工作规划(2023年-2027年)》,并已提请市委办公室转发;5月20日,班子室务会研究通过《鹰潭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并及时印发至各区(市)地方志机构、各科室参照执行。6.室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学术研究、撰写史志理论研究文章,截止10月10日已完成并报送5篇理论研究文章。7.激励干部积极开展理论研究,6月7日班子室务会研究通过将理论研究纳入公务员日常考核加分项目。8.加强史志工作动态宣传,通过鹰潭史志网、微信公众号累计上传发布党史相关信息45条;按月编写《鹰潭大事记》并发送至全市各单位,截止2024年9月底已完成8期。 (3)关于“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6月28日制定出台《中共鹰潭市委党史研究室(鹰潭市地方志研究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室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各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2.2024年6月28日,班子室务会上对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内通报制度,2024年6月28日发文通报我室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4.2024年4月30日班子室务会研究部署2024年保密工作,室分管领导报告2023年保密工作落实情况。5.严格按照要求将保密工作纳入2023年度班子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班子成员在年度个人述职中报告了保密责任落实情况。6.增强全体干部保密意识。2024年5月15日,组织室全体干部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及时跟进学习我市泄密案件通报和微信失泄密案件通报及相关文件。7.为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设立全市史志部门宣传队伍和信息专岗,将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公务员日常考核加分项目,每月向市委办报送信息稿件5篇以上。截止2024年10月10日通过鹰潭史志网、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史志相关信息45篇。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更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良好局面。重新修订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三会一课”制度、室务会制度、干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25项制度,并于8月28日制定印发《中共鹰潭市委党史研究室(鹰潭市地方志研究室)制度汇编》。2.加强史志资料借阅、征集及资料库的各项管理工作。经班子室务会研究通过,制定出台了史志资料借阅制度、资料库管理制度、资料征集制度。3.2024年6至9月,安排专人对库存史志资料进行了清理盘点,完成书籍分类整理登记及摆放工作。4.严格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2024年6月,室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贵溪、余江、月湖集中开展红色革命遗址和地情资源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成果,持续推进我市红色革命资源研究及保护利用工作。 (5)关于“服务、指导区(市)史志部门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为帮助解决区(市)史志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2024年4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史志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区(市)史志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区(史)工作动态、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对区(市)史志工作进行指导和提供帮助。2.为帮助提升区(市)史志业务知识及能力,室二级调研员朱仕平同志于2024年3月赴余江区开展年鉴编纂业务培训;4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史志机构业务骨干业务培训;组织市县两级史志部门人员参加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于2024年3月24日至26日在鹰潭红旗干部学院举办的江西省党史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市县两级史志部门人员参加2024年5月16日至18日全国第九期年鉴主编培训班。 (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28日,更新出台了室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专款专用的规定和流程,严格资金审批。2.为加强财务人员教育与培训,2024年8月7日,室秘书科负责人对财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3.2024年7月30日,组织室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国务院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提高相关人员对专款专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4.积极引进、储备专业财务人员。在2024年公务员考录申报中,报考专业加入了会计与审计类。 3.“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细化明确相关人员责任。2024年1月31日,组织召开我室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室主要领导与室领导干部、室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2.室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8月30日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政文化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对2024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下半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室班子成员在2023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就个人“一岗双责”情况进行逐一汇报。 (8)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根据《中共鹰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鹰直党发〔2024〕1号)要求,结合我室史志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2024年本室党建工作计划,并于2024年4月12日提交班子室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执行。2.党支部及时研究制定2024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并将2024年度支部工作计划于6月6日、6月28日先后提交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通过。3.2024年1月16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各位党员干部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2024年1月24日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各位党员干部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自身存在的问题。5.2024年4月先后召开支委会、班子室务会研究补选1名支部委员会委员事项,报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后,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支部党员扩大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并将选举情况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备。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加强史志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按时完成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录用资格审查、考察、录用等工作和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考察工作。2.持续提高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识。2024年4月30日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室领导班子成员集中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在2024年干部职级晋升中,认真执行回避制度。4.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干部培训5次。5.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干部正常福利待遇,加大对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力度,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互保干部培训班、职工疗养等活动。室工会2024年7月组织开展乒乓球比赛体育活动。 (1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长效化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对本轮巡察整改形成规范台账。严格依照巡察整改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于2024年4月15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4月30日制定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时更新整改台账。2.提升干部档案管理认识,2024年4月30日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室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2024年8月28日制定印发《室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及职责,强化档案管理工作。4.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2024年4月10日巡察反馈意见以来通过鹰潭史志网、微信公众号累计上传发布意识形态领域内容60余条。 三、从立足长远的深度,以长抓不懈的干劲和韧劲,持续深化整改和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委党史研究室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推进了史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加强了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下一步,我室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问题不反弹,并切实转化为我室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各项工作水平的有力武器。聚焦“存史、资政、育人”主要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快《中国共产党鹰潭历史第二卷(1949—1978)》、《鹰潭年鉴(2024卷)》、《鹰潭市扶贫志》、《鹰潭市全面小康志》等史志著作编纂,持续深化调查研究,提高史志研究成果质量,深入开展史志宣传教育,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鹰潭篇章贡献史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01-6214477;邮编:335000;电子邮箱:yt6214488@163.com。 中共鹰潭市委党史研究室 (鹰潭市地方志研究室) 2024年11月1日 |